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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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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医李薇龙都把她没办法。他跟方铭两个人在审讯室里把那群死者的工友们审到半夜,又困又饿,没想到刚刚一出来,就看到苏越和陆苳笙两人一人捧着杯子,在走廊的长椅上小声地说着什么话。之前接手陆苳笙的李薇龙,这会儿连人影子都看不到了。

    郑有风估计是陆苳笙把人给气走了,换成了现在这个比较单纯好说话的苏越。他走过去,轻轻扯了一把苏越那又白又大又薄的耳朵,惊得她一叫,不等她叫出声,就先声夺人,“干嘛呢,事情做完了?”他板着一张□□脸,垂眸看着苏越。

    苏越被他这样一看,有点儿怵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把手里的纸杯子献宝一样捧到他面前,“看领导,陆小姐今天晚上给大家加餐。”

    郑有风:

    他只是不在了半晚上,陆苳笙就已经拿着资本主义对糖衣炮弹把他拥有钢铁意志的同事和战友全部腐坏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猜想,方铭捧着一盒三荤两素搭一汤的高规格盒饭走出来,边吃边说,“郑有风,你们这儿餐补标准有点儿高啊,这都六星级待遇了吧?”说完又赶紧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刨了两口饭,生怕有人鬼口夺食。

    郑有风简直没眼看他手底下的这群货,糟心地把苏越从椅子上拉过来,自己一屁股坐了上去。“姑奶奶,你说你究竟要干什么?”这种糖不要钱地撒的行为,他这个一直战斗在革命第一线的斗士,心慌啊!

    陆苳笙眨了眨眼睛,像是不太明白,“郑警官这话什么意思?是你请我回来接受调查的。这大冬天,我看你们这些弟兄们太辛苦,又是为了我的事情,过意不去给大家加个餐,有什么问题吗?”她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意,“只是几个盒饭,难道还能往行贿上面扯?”

    话都让她说了,还有郑有风什么事情?他这个人想来胆大,不管是对感情还是对工作,追过人也被人追过,这还是他将近三十年人生当中第一次被人这样追求。

    富婆·陆真让他开了次眼界。

    他接过苏越拿过来的吃的,问她,“刚才那个李警官呢?”李薇龙做事情一向负责,他走之前把陆苳笙扔给她看着,这是连她也没能把这个妖孽给降服住?

    “我跟李法医交流不是很畅快,她告诉我,宁愿面对一团烂肉尸体,也不想面对我。”她居然还有脸装出一副虚心请教的样子,“是我哪里把她得罪了吗?”

    郑有风面无表情地喝了口汤,并不是很想理会她。

    “这人叫韩峰,现年五十五岁,本市人,是富丽大厦的物业管理员。事发的时候并不在岗位上,后来听说有人跳楼自杀,害怕被追究,趁我们没注意到的时候脚底抹油走了。”苏越指着幕布上面的那张男人照片给大家介绍情况,“据调查,这人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本市,年轻的时候是一家化工厂的员工,后来工厂倒闭,他下了岗,加上年纪不小了,又没有谋生技术,一直在靠出卖体力为生。当过保安,做个送货员,年纪大了就去了富丽大厦当物业管理。富丽大厦有专门的物业组,平常修修水电什么的,都不大管事。韩峰专门管钥匙的,还负责看守仓库。他工作轻松,工资虽然不高,但对一个快退休的人来讲,还算不错了。”

    郑有风:“他当时不在岗位上,是去了哪里?”

    “跟几个物业的老头老太打麻将。我去问了一下,他没说谎。”苏越看了一下小本子,皱了下眉头,“富丽大厦一直没出过什么事情,管理上难免松懈,韩峰自己讲,他平常把钥匙放在抽屉里,修水管什么的跟他说一声自己去拿就行了。所以钥匙完全有可能被人拿去盗配。”

    是啊,富丽大厦顶楼上什么都没有,谁会想到有人会去盗配那个钥匙?再说了,锁住木门的就是一把老式铜锁,郑有风当时能用一张饭卡开开,就算没人去配锁,又怎么不知道不是用一张卡片打开的呢?

    苏越最后下了结论,“我看这个管理员没什么问题,就是个胆小、怕牵扯上自己的小老头。领导,这条线是不是可以暂时先放下?”

    听上去没什么问题,郑有风却没有立刻表态,反而将目光放在了另外一个警察的身上。他们那组看了一天富丽大厦的监控视频,每个人眼睛下面都挂着一对铜铃大的眼袋,看向郑有风的目光中仿佛还在放□□光,分分钟能看出别人的原型。

    他也摇了摇头,“都是很正常的交往,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

    监控没有可疑,但是富丽大厦顶楼的栏杆的确被人动过手脚。如果不是外来人口,那就只剩下内部人员。关键是,富丽大厦一个写字楼,里边儿装的都是光鲜亮丽的白领,有谁要跟一个身份不明的农民工过不去呢?

    郑有风忙了一天,从早上醒来到现在,整个人都没停下来过。眼看着如今案件走到胶着状态,几边都推进不了,他有些烦心地把文件夹一扔,对大家说道,“今天先散了吧,明天再继续。大家回去休息一下,正好换个思路。”

    他从位置上站起身来,到走廊尽头的洗手间上了个厕所,然后就着里面的冷水洗了把脸,刚好转身出来,就看到了歪着身子靠在墙上的陆苳笙。

    她无疑长得十分好看,郑有风也算是个对人长相比较挑的人了,虽然之前在医院说她是个黄毛丫头,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黄毛丫头,长得真好看。

    她的好看,是那种十分体面的好看。好像一尊瓷器,需要让人捧着含着,小心翼翼看着,生怕风大了吹坏了,雨大了淋湿了,太阳大了晒黑了。总之,要是没有点儿底气,还真的不敢往她身边站。

    看到郑有风出来,陆苳笙漫不经心地抬眼看他。一缕笑意从眼底蔓延开,看得郑有风立刻要扼腕长叹。

    此人美则美矣,奈何皮相底下是颗流氓心,没能做到表里如一。

    她要是能里外一致地当个瓷器美人儿,那该多好?

    仿佛是看穿了郑有风的想法,陆苳笙走到他面前,脸上依然挂着那副淡淡的笑意,“你的弟兄们都抛下你走了。”声音袅袅,含着几分未尽的意味深长:瞧,我够意思吧,这么晚了还在等你呢。就差明目张胆地抬头求表扬了。

    刚才还灯火通明的会议室已经黑黢黢一片了,不过是上个厕所的功夫,这群崽子就走得一个不剩。郑有风心中升起一种空巢老人的孤寂感,这还不算,走就走了,还把他扔给一个一直垂涎他的女妖精,他们真不怕自己明天早上来不了吗?

    他垂眸看了一眼女妖精,头上还顶着个乌青的疙瘩也不妨碍她出来招摇过市。白天还能拿粉盖一盖,到了晚上,任你貌美如花肤若凝脂,也依然现了原形。

    可能是因为皮肤白,她头上的那块乌青看起来越发明显。被她调戏了一整天的郑有风觉得自己总算就找到个反击点,笑得格外恶劣,“脑袋长包都没影响你撩汉,姑娘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饥渴的女孩子。”

    “嗯。”陆苳笙也没否认,“所以没发挥好,要不然你再给我次机会让我重新发挥一下?”

    郑有风轻轻“哼”了一声,抬脚往前走了,“别说你那是打的阴影啊,我看你阴影都打到脑沟里面去了。”

    他仗着先天优势,一步顶别人几步,陆苳笙要小跑才能跟上。他边走边听见后面传来哒哒的脚步声,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自己现在身后面跟了个小朋友。

    两人年纪差最多五岁,郑有风以前也不是没有丧心病狂地交过比他年龄小很多的小女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算陆苳笙再撩他,撩得火星四溅,撩得骚气四溢,他都没有办法把她当成女人来对待。

    大概是,她身上,在郑有风眼中,总少了点儿,“活色生香”的那个“活”劲儿。

    他倏地停下脚步,身后就轻轻撞上来了一个人。

    两人年纪差最多五岁,郑有风以前也不是没有丧心病狂地交过比他年龄小很多的小女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算陆苳笙再撩他,撩得火星四溅,撩得骚气四溢,他都没有办法把她当成女人来对待。

    大概是,她身上,在郑有风眼中,总少了点儿,“活色生香”的那个“活”劲儿。

    他倏地停下脚步,身后就轻轻撞上来了一个人。

    两人年纪差最多五岁,郑有风以前也不是没有丧心病狂地交过比他年龄小很多的小女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算陆苳笙再撩他,撩得火星四溅,撩得骚气四溢,他都没有办法把她当成女人来对待。

    大概是,她身上,在郑有风眼中,总少了点儿,“活色生香”的那个“活”劲儿。

    他倏地停下脚步,身后就轻轻撞上来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