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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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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得高,看得真,李成秀瞠目结舌,忽然如梦初醒地想起,这里不是华朝女子为了一张番国蛮邦的绿卡,就委身于番汉蛮男的千年后。这里,是武周王朝,由李唐的媳妇建立起来的武周王朝。

    李二陛下带着唐初的那帮老杀才们,像一群风一般的男子整日里西出东归,南扫北踢,打出了西至波斯,东至倭岛,北至西伯利亚,南至极海的广大疆域。而那位以怕老婆闻名千年的李小野鸡同学,以他独道的“昏庸”一边继续发扬着李二陛下的剽悍作风,一边将这疆域广大的国度治理得鼎盛繁华,使得千年古都成了世界的中央,傲居于世,睥睨万方。

    则天大帝,是李家的媳妇,尤其她还是李二陛下的忠粉一枚。是以,她所建立起来的武周王朝以最大程度地继承了李唐,不仅是疆域文化,就连国人心中睥睨万方的自信也给继承来了。

    虽然如今的大周,已经大不如则天、文昌二帝时期,然,胡汉之间的势态却还依旧。胡人,哪怕再有钱,再“高贵”,国人,哪怕再卑微,然,依旧是国人俯看胡人!

    于大周的国人来说,来自异国番邦的一切,人,是最不重要的。在他们的眼中,胡人大抵与驮香料、珠宝的驼马没有什么区别。——纵使胡人身着华服,头截金冠,纵使他说得一口流利地道的大周话,亦不过是穿了华服,戴了金冠,又会讲人话,还会说鸟语的……驼马!

    太过妄自尊大了,但也着实可爱!

    李成秀默默地跟自己说了一声:“好吧,做人要低调,不能太过标新立异。”

    ——尤其是在眼前发生的这件事上,若是标新立异就是丧失民族气节,就是有辱国威,就是要被钉到耻辱柱上的。

    爱国,是一个善良的有为青年,必须要具备的素质!

    乱拳群殴下胡商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他终于服了:“……某知道错了!”

    此言一出,只听得哗啦一声,人群迅速避开,与胡商拉开了安全距离。

    董顺在人群中一番走动,收集了满满一怀抱的号牌,然后高喊道:“太子殿下,我等十五家微末小商,愿共同出资五万贯买下孔澹先生的墨宝,捐献给荥阳公主新办的书院。”

    五万贯,简直……太大方了!

    李成秀笑眯了眼,武旦也笑得如天官赐福,礼官又惊又喜,哆嗦着拿着锤子在铜锣边比划:“这位丁卯位老爷出五万贯,还有没有人出比这个多的?”

    当然没有!

    场中一阵寂静,除与董顺联合的那十五家商贾外,其他人都似被施了定身法,一个个呆若木鸡,估计若不是生理需要肯定连喘气儿都会忘了。

    “哐!”礼官终于将手中的锣锤敲在了铜锣上,惊得人们一激灵,总算是回过神来,就听得礼官道:“五万贯第一次!”

    虽然大家都回过了神,但场中还是一片寂静。

    “哐!五万贯第二次!”

    ……

    “哐!五万贯第三次!”最后一记铜锣敲响,礼官都有些虚脱了,他沙哑着嗓子破声高喊:“成交!这本由孔澹先生亲手所书的《礼记正义》归这位老爷和他的同伴所有了!”

    话音落下,这本书的归属终于尘埃落定。

    董顺和他志同道和的“战友”们发出胜利的欢呼,场中响起震天的击节声,就连那名胡商都在为他们喝彩!

    可是,董顺他们却是不领那胡商的一片善意,一起朝那胡商哼了一声。董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到胡商的面前,趾高气扬道:“你们这些胡蛮就是贱皮子,不打不老实,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吗?也不想想你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敢跟我们叫板……哼,别说我们欺负你,公平竞价,价高者得,你若不服尽可再出价!”

    出个屁的价啊,都已经落锤定音了!

    还有,这得多大的脸才说得出“公平竞价”这样的话啊?

    可以想象,此刻胡商的心理阴影面积应该不小。

    孔颖达写的《礼记正义》有了新主人,接下来就该给贵人们带来的宝物找新主了。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接下来胡商们就小意谨慎了许多,再不敢看上什么就胡乱出价了,那些有“上邦专有”标记的,看都不敢看,最后只有买些华而不实之物回去。——不买还不行,上邦的“爱国者”们的眼神很明白地在告诉他们,敢不买以后就别想在大周混了!

    那位被狠扁一顿的胡商更是出了大血,花了三万贯买下了阴夫人那件据说是价值连城的孔雀霓裳,就是用孔雀羽毛做的一件拽地长裙。当然,那衣裳阴夫人是没有穿过的,要不然也不会拿出来拍卖。这么好一件衣裳,阴夫人之所以没有穿过,那是因为她有一点儿小洁癖,接受不了穿不知道多少死人曾经穿过的衣裳。

    好吧,这是废话,任谁都不乐意穿死人穿过的衣裳。

    红日将近当午,如火如荼的拍卖会迎来了它的压轩拍品,一张书有“慈善人家”四个大字的横幅。横幅不大不小,正好可以用来做门匾。上面的字写得很漂亮,落款以及落款后面盖的红戳很耀眼!是的,落款和红戳比字耀眼,因为落款是“天佑元年三月二十六,于两仪殿东殿,武琛”,红戳上面的字是:尊天敬事,乃皇帝陛下的私印。

    这,只是这幅字的来历。

    则天大帝是李二陛下的忠粉,是以她的后人都很衷情李二陛下执爱的飞白体,他们将它继承和发扬,一代更比一代强,至当今皇帝已经到达了致臻的化境。皇帝陛下的这幅字既不失飞白体的出尘飘逸,也不失皇室至尊的雍容大气,单就字的本身来说就很有价值。

    一副本身就很有价值的字,书字的人还是皇帝,当然是价值连城了,还不抢破头皮?

    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它遭受冷遇了。

    倒不是没有人想要,那是没人敢出价钱。——开什么玩笑,那可是皇帝写的字……随便乱出价,被叩一个“欺君”的大罪怎么办?